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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主席蒂莫西·J·穆里斯 (Timothy J. Muris) 最近指出的那样,“拜登总统拒绝接受过去 40 年来经济驱动的反垄断政策。” 相比之下,乔·拜登总统“承诺回归早期的反垄断传统”。 不幸的是,“这些传统被放弃是有充分理由的:它们伤害了消费者。”
穆里斯使用的一个重要例证是 1936 年的罗宾逊-帕特曼法案 (RPA),该法案曾经是反垄断执法的关键。 在“痛斥”联邦贸易委员会执法的“枯萎”和“毁灭性”学术和法律批评之后,该机构在半个世纪前开始放弃该法案。 然而,尽管事实上,用理查德波斯纳的话来说,“罗宾逊 – 帕特曼法案…… . . FTC 主席 Lina Khan 和 FTC 新任委员 Alvaro Bedoya 都表示支持,几乎受到专业和学术、法律和经济观点的一致谴责。
那么 RPA 禁止什么? 在其他限制创造规模经济和将这种节省扩大到消费者的方式的限制中(即,为了防止更有效率、更大的生产商和供应商与较小的生产商和供应商竞争而损害买家),它禁止客户之间的价格歧视不是基于可证明的成本差异,“这种歧视的影响可能会大大减少竞争或倾向于创造垄断。” 它最重要的应用是大批量折扣,特别是涉及正在彻底改变产品分销的大型连锁店——RPA 通常被称为“反连锁店法案”,而采用 RPA 时最大的连锁店 A&P 是主要目标。
虽然该法案的措辞读起来像是在保护竞争,但其限制的效果却是减少竞争,因为该法案中攻击的数量折扣和其他提高效率的机制实际上通过降低零售价格使消费者受益。
数量折扣如何帮助消费者? 为了获得这些折扣,连锁店等零售商必须销售大量产品。 零售商如何做到这一点? 通过更低的零售价格、更广泛的选择和更大的库存、更快地响应条件和消费者口味的变化、更多的商店等。与其他供应商相比,这些功能使消费者受益,这体现在提供这些功能的商店的光顾量增加上。 威胁要取消数量折扣,这有助于提供消费者喜欢的更低价格和更好的产品,但会破坏这些优势。
这是早期认识到 RPA 是一项糟糕法律的核心。 前联邦法官罗伯特·博克 (Robert Bork) 曾将其称为“无法容忍的绘图技巧与完全错误的经济理论相结合的畸形后代”。
根据该法案做出的裁决通常在没有经济逻辑的情况下认为数量折扣会以某种方式损害竞争。 这些裁决混淆了对输给首选供应商的竞争对手的伤害与对竞争过程的伤害。 但来自竞争对手的优质产品——竞争的本质——在使消费者受益的过程中必然会“伤害”效率较低的竞争对手。 因此,这种语义混淆经常通过保护低效率的竞争对手免受竞争而破坏竞争过程及其消费者利益——同时声称要捍卫竞争。
必须指出的是,RPA 据称允许公司通过证明特定的成本节约证明不同价格的合理性来捍卫他们的数量折扣。 然而,这种防御只不过是一种幻觉。 法院几乎从未发现成本数据是充分的,因为正如理查德波斯纳所说,“无法以所需的精确度证明制造商的成本节约。”
当然,考虑到成本(放弃的机会)是主观的,并且考虑到前瞻性决策的历史会计数据的局限性,特别是对于没有明确“正确”方式分配管理费用、广告、存储成本等的多产品公司,对于特定的产品,明确的证明成本证明价格差异是不可能的。 本质上,在 Walton Hamilton 的分析中,“没有会计师能够设计出一种方法来产生……。 . . 不体现任意性和猜测性的数字。”
反过来,这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拜登政府重新燃起重振 RPA 的兴趣。 如果政府能够让法院再次接受这样的错误说法,即大型成功的竞争对手在吸引从其他竞争对手那里获益的客户时会损害竞争,那么 RPA 始终处于十字准线的大型生产商将被迫转向成本防御。
考虑到法院历来拒绝接受成本抗辩,不是因为他们的逻辑,而是因为会计数据不足以“证明”究竟有多少成本节省,目标公司将无法“逃脱”惩罚他们的努力,甚至当它们使消费者受益时(成功的 RPA 案例几乎总是导致更高的消费价格)。 这种反消费者的结果,用有利于消费者的语言包装,但实际上是在惩罚更优秀的竞争对手,这正是那些想要重振 RPA 的人希望回到的状态。
历史对 RPA 并不友善。 它是在最高法院裁定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国家工业复兴管理局 (NIRA) 违宪后仅 15 天推出的,该机构本质上是卡特尔化了美国的大部分工业,损害了每个消费者的利益。 RPA 的初始版本本质上是为了恢复根据 NIRA 编写的代码的限制,但没有吸引足够的支持来通过。 直到那时,支持者才转向 RPA 的语言,Muris 将其总结为“至少可以说是模糊的、经常自相矛盾的,并且有不同的解释。” 没有人能够在理性的基础上为恢复这样一部法律辩护。
事实上,RPA 以及现在恢复其使用的努力无异于试图违反法律。 正如弗雷德里克·巴斯夏 (Frédéric Bastiat) 在 法律, “将法律转化为掠夺工具。 . . 以组织、监管、保护或鼓励为借口。” 然而,“这种行为正是法律应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禁止的。” 没有办法违反这样的法律 法律 可以提高美国人的福祉。 它更像是罗纳德·里根所说的英语中最可怕的九个词的特别有趣的例证——“我来自政府,我是来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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