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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本质上偏向于干预和计划。 即使在“极权主义”或“守夜人”版本中,政治也从根本上建立在这样一种理念上:某些决定必须强制做出,并强加给不情愿的少数人——甚至视情况而定的多数人。 这违背了我们在私人生活中每天遵守的原则:交易的发生需要双方的同意。
正如我们亲眼所见,从长期甚至中期来看,国家永远不会保持“有限”状态,而且不久之后它就会渗透到整个公民社会。 一旦它根深蒂固地扎根于以前通过自愿方式管理的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人们就会逐渐习惯国家的新角色,甚至认为它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自发、自愿的合作精神就会萎缩甚至消亡。 反过来,这又被认为是进一步进行国家干预的理由,这样的循环仍在继续。
在现代国家中,政治与政府教育相结合,对志愿部门产生了一对二的打击。 也就是说,支配政治的道德原则和未言明的假设早在年轻人有资格投票之前就已经被灌输到他们的头脑中了。 到那时,他们已经吸收了漫画书中关于无私公仆的陈词滥调,他们只是为了改善每个人的福祉。 如果不是公众从小就被灌输,国家的骗局将会更加明显和透明。
(顺便说一句,公立学校的孩子们学到的第一课是,如果有足够多的人想要某种东西——例如“免费”教育——你应该通过让暴徒从邻居那里夺取资金来获得它。为什么,否则还能怎么做呢? )
国家寻求自身合法化的最著名的知识结构必定是“社会契约”。 为了正确评估这种结构,请考虑契约如何在公民社会中发挥作用。 比如说,你和我感兴趣的是用服务换取金钱。 你要粉刷我的房子,我会给你现金。 我们在合同中详细说明了我们的理解条款。
这些条款可能包括工作的性质、必须完成任务的最后期限,甚至可能包括我们同意在我们其中一方认为合同没有得到适当履行时咨询的独立仲裁机构的名称。
将此与国家所谓的社会契约进行对比。 在这里,没有人签署任何东西。 您被假定同意该州的统治,因为您碰巧居住在该州的领土管辖范围内。 根据这个道德上怪诞的原则,你必须收拾行李离开,以表明你不同意。 国家对你的权威只是简单地假定(或者采取从未有人签署的合同的形式),举证责任由你承担,而不是——更明智的是——由声称有权帮助自己保护你的生命和财产的机构承担。
如果我与体制的合作只是在胁迫下,而我一再坚持不同意,还不足以表明我不同意,那这是什么疯狂的道德体制?
私营部门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 我们是否只是基于可疑的推论假设您打算购买汽车或房屋,或签订劳动协议? 我们难道不应该签署一份又一份以严谨的法律语言起草的表格,以确保每个人都清楚所涉活动的性质吗?
哦,但是国家提供服务,你应该付费! 不过,当其他人提供服务时,我自己决定是否要使用它们(在这种情况下我付费),我是否更喜欢该服务的替代提供商,或者我是否选择不使用该服务全部。
啊,但是国家提供的服务不是那种可以在市场上竞争的服务,所以无论你喜欢与否,你都必须付费。
但这只是断言。 教育是由市场提供的,而且一直如此。 在国家大力介入之前,科学研究的人均资助更加充足。 早在世界福利国家取得巨大成就之前,就已经大规模开展了减贫工作。 甚至安全和法律服务也可以而且在自由市场上相当有效地提供。
好吧,所以国家的社会契约可能不值一提,事实上,它显然是为了使我们不会容忍任何其他行为者或机构的行为合法化的尝试,但是成文宪法呢? 难道这些在本质上不是至少部分是契约性的吗?它们难道不会限制政府免受最严重的滥用行为吗?
让我们将美国宪法视为一个测试案例,因为保守派甚至许多自由主义者都将其视为有史以来起草的最出色的政治文件之一。
极权主义者呼吁建立一个“守夜人”国家,一个将自身限制在提供安全和审判服务的国家。 (我将撇开认知失调,一方面警告国家的危险和邪恶,同时提出国家绝对有必要提供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服务。)
有趣的是,美国宪法实际上要求的不是守夜人国家,因为大多数安全部门被认为由较低级别的政府负责,并且首先不是联邦职能。 因此,这似乎是对“有限政府”立场的一次极好的考验,因为这份文件以如此有限的政府开始,以至于它甚至比小政府主义者自己所要求的政府还要少。
嗯,结果如何?
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只需环顾四周即可。
答复是:“宪法没有得到遵守。” 好吧,不开玩笑。
政客们有什么理由遵守宪法? 一旦人们相信国家可以合法地动用武力并征税,那么考虑如何将这些权力转化为有利于 X 行业或 Y 选区的人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宪法将成为尘埃中孤立的少数派,被策划者和阴谋者嘲笑,他们无法相信有人认真期望这个机构继续受到限制。 那里面的钱在哪里?
不,宪法不能被免除。 如果它缺乏制度保障来防止当今的严重滥用行为,那么它就是失败的。 人类没能追随它吗? 好吧,难道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意识到,容易犯错的人类将会掌权吗?
莱桑德·斯普纳 (Lysander Spooner) 令人难忘的表述是:“但是,无论宪法到底是一回事还是另一回事,有一点是肯定的——它要么授权了我们这样的政府,要么无力阻止它。无论哪种情况,它都是如此。”不适合存在。”
严格来说,美国宪法被认为是各州之间的一项协议,而作为该协议创建者的美国政府本身并不是该协议的缔约方。 但为了便于讨论,让我们像一些人那样,将成文宪法视为大致类似于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协议。
谁有权裁决是否违反本合同条款的争议? 独立第三方? 当然不是。 各州自己的法院做出裁决。 就美国而言,这些法庭上都是在美国法学院接受过培训的人——除了极少数例外,法学院的学生们被教导要相信对宪法最重要条款的荒谬的、非历史的解释:商业、公共福利、“必要和必要的”。正确的”和至高无上条款。
祝你在那种环境下挥舞你的宪法副本好运。
所以这个国家肯定有可疑的地方。 我们被敦促在对这个机构的道德评估中应用特殊的规则,而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我们都会愤怒地拒绝这些规则。
至于国家被认为不可或缺的角色,一旦我们长大并抛开六年级教科书上的恐吓策略——没有公务员,你就会挨饿,或者中毒,或者驾驶爆炸的汽车——我们会发现我们需要的有多么少毕竟是国家。 全世界生活水平史无前例的飞速增长,与市场驱动的资本积累密切相关,而与政府的财富分散计划无关。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从根本上来说,国家唯一关心的是它自己的福利。 正如默里·罗斯巴德 (Murray N. Rothbard) 喜欢指出的那样,我们可以通过考虑国家最严厉对待的犯罪类型来了解国家的本质: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问题来检验这样的假设:国家主要关心的是保护自己而不是其臣民:国家对哪一类犯罪追究和惩罚最严厉——针对私人公民的犯罪还是针对自身的犯罪? 国家词汇中最严重的罪行几乎总是不是对私人或财产的侵犯,而是对其自身满足的危险,例如叛国罪、向敌人开小差、未登记应征入伍、颠覆和颠覆阴谋,暗杀统治者以及针对国家的经济犯罪,例如伪造货币或逃税。 或者将追捕袭击警察的男子的热情程度与国家对袭击普通公民的关注程度进行比较。 然而,奇怪的是,很少有人认为国家公开将其优先考虑的重点放在自身对公众的防御上,因为这与其假定的存在理由不一致。
如果国家的本质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样,那么我们就不会对两个相关的现象感到惊讶:(1)对国家、其记录、其动机及其本质的颂扬; (2)妖魔化独立于国家运作的自由市场经济。 必须引导公众在理智上同意自己的服从,并相信国家的没收和滥用行为确实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 国家需要的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发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它通过(1)恐惧的组合来完成这项任务; (2) 说服我们其合法性。
自由主义者必须继续直接瞄准这两个问题。 首先,恐惧:许多人相信,根据他们所接受的正规教育, 自由放任 大企业会剥削所有人,环境会被破坏,孩子们会在工厂工作。 我们有足够的弹药来应对这些担忧。
但合法性确实是国家最有力的武器。 合法性使国家能够摆脱其道德罪恶。 正是因为公众相信国家活动是合法的,所以才会暂时容忍。 这就是为什么国家及其追随者如此渴望确保我们接受社会契约的胡言乱语,以及国家寻求为自己辩护的各种其他手段。 当这种合法性受到质疑时,事情就会发生。
回想一下罗恩·保罗(Ron Paul)在被问及对大约 50% 的美国人不缴纳所得税的看法时所说的话:“我们已经成功了一半!”
自由主义者应该以同样的方式看待唐纳德·特朗普威胁破坏希拉里·克林顿总统的合法性:如果一位主要总统候选人的合法性被破坏,我们就成功了一半!
无论选举结果如何,自由主义者都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消除对群众的迷惑,揭露国家的真实面目,并捍卫自由作为我们所珍视的一切的根源。
[Originally published as “The Trouble with Politics,” November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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