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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 (Clarence Thomas) 没有披露与一位亿万富翁共和党捐助者的慷慨捐赠和重大财务安排的爆料声此起彼伏,这让人们注意到最高法院的道德规范在联邦政府中最为薄弱。
但目前还不清楚是否可以对此采取任何措施。
托马斯大法官的行为凸显了大法官的财务披露规则漏洞百出,而且法院没有像管理下级法院法官那样具有约束力的道德行为准则。 最高法院没有表现出对采纳一项规定的兴趣,而国会提出的强加一项规定的提议面临着严峻的政治和宪法障碍。
因此,尽管最高法院的道德规范已成为自 1969 年以来从未见过的公共政策问题——当时大法官安倍·福塔斯 (Abe Fortas) 因从朋友和华尔街金融家那里获取外部收入的丑闻而辞职——华盛顿发现自己正在努力应对随着对法院问责制的质疑越来越多,所有人几乎都对如何进行感到瘫痪。
“一团糟,”纽约大学法律伦理学教授斯蒂芬·吉勒斯说。 “这就像一个你必须走出的迷宫,但每次转弯时,你都会碰到一堵墙,你必须折回看看是否能找到另一条出去的路。”
国会设立了联邦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并于 1922 年指示成立主要由下级法院法官组成的司法会议来管理它们。 1978 年,国会颁布了一项要求披露财务信息的法规,司法会议根据该法规制定了详细的规定。
但是,尽管大法官们在上个月向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他们认为这些规则和指导方针很重要,并坚持自愿遵守其实质内容,但大法官们并未接受它们具有宪法约束力。 他们的声明指出,司法会议并不监督他们。
此外,司法会议规则及其所依据的 1978 年法规都存在歧义。 即使在最近澄清必须披露乘坐私人飞机旅行和朋友提供的高档度假村之后,该规则也不适用于豪华私人物业的住宿。 一个富有的捐助者可以向法官或法官提供多少“个人款待”并没有最大价值。
国会还颁布了一项法规,要求大法官“在其公正性可能受到合理质疑的任何诉讼中”回避。 但它的标准是模糊的,法院允许每位法官在没有任何公开解释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回避特定案件。
在他们最近的声明中,大法官们为该制度辩护,称他们“有义务开庭,以防止因方便或仅仅是为了避免争议而退出案件”,因为与下级法院法官不同,没有人可以更换他们。
首席大法官小约翰·G·罗伯茨 (John G. Roberts Jr.) 将该声明附在一封拒绝本周出席委员会讨论最高法院道德改革的信函中。 当听证会与其他证人一起进行时,其要旨清楚地表明,两党就任何立法达成重要协议的可能性很小。
相反,从头到尾,共和党参议员都为托马斯大法官的行为辩护,并谴责 ProPublica 上的一系列报道,这些报道揭露了他未能披露来自共和党捐助者哈兰克劳的各种慷慨和金融交易。
在托马斯大法官遗漏的信息中:豪华旅行的礼物,将大法官母亲的房子卖给克劳先生,以及捐赠者为大法官托马斯的曾侄子支付两年私立学校的学费,大法官曾合法监护权,并作为儿子抚养。
为了转移对托马斯法官的批评,共和党立法者引用了大学为民主党任命的法官提供的旅行,掩盖了他们披露这些旅行的事实。
然而,从本质上讲,共和党人拒绝任何收紧道德规则的做法归结为将此类提议视为自由派试图使最高法院合法化的企图,仅仅因为他们不喜欢共和党任命的绝大多数法官的裁决。
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司法委员会首席共和党人林赛格雷厄姆说:“这并不是要试图提升法院的能力以使其更加透明。” “这是为了摧毁这个保守法院的合法性。”
听证会上表现出的党派两极分化强调,对最高法院法官极端不当行为的主要理论检查——众议院弹劾和参议院三分之二投票罢免——实际上在政治上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如果它可能潜在改变朝廷的意识形态构成。
部分困境在于美国政府的结构,它赋予最高法院法官以独特的地位。 他们有权将国会通过的法律解释为不涵盖特定行为或违宪。 他们还有终身任期,他们的决定不受任何更高级别的审查。
这种结构旨在保护法官的独立性,通过保护他们的判断不受外部政治压力的影响来最好地解释法律。 但这也导致很难对法官在工作之外的行为施加真正的规则。
一方面,立法者提议要求最高法院起草自己的道德准则,或直接将道德准则强加给大法官,这引发了国会是否有宪法权力这样做的问题。 即使克服了这一点,也不清楚如何执行这些规则。
在本周关于该主题的司法委员会听证会上,人们普遍认为最干净的解决方案是法院自己自愿采用更严格的道德规则。
竞选法律中心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凯德里克·佩恩作证说,法院需要设立一个员工道德专家内部办公室,以提供指导并调查对大法官潜在违规行为的指控。 他说他们可以立即这样做,他不清楚为什么他们还没有这样做。
“任何当前的道德规则或未来的道德规则将发挥作用的唯一方法是,如果有一种方法来执行这些规则,并且最高法院法官可以通过一种方式来理解它们是如何应用的,”他说。 “因此,你需要一个内部机构来提供道德专家的建议,并在存在需要解决的潜在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收集事实。”
但执法是个问题。 听证会上反复出现的主题和对潜在变化的更广泛讨论是,如果法官藐视规则或争辩说规则不适用于他或她想做的事情,则缺乏明显的补救措施。
“执行机制是什么?” Gibson, Dunn and Crutcher 的合伙人 Thomas Dupree 在听证会上问道。 他提出修辞效果在宪法上是不可能的,他补充说:“是否会有最高法院的高级法庭取消法官的资格?”
出于同样的原因,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是否可以单方面将道德准则强加给法院的其他成员,这一点还远未明确,即使他比表面上更倾向于这样做。 如果另一位法官选择无视任何法令,首席法官将没有明显的方式来执行它。
已经提出的建议有缺点。 一个是让法院的其他成员对被指控犯有某些违法行为的第九名法官进行审判,但考虑到终身任期和法院规模的保证,大法官们可能会出于合议的原因拒绝这一角色。 另一个是让上诉法院法官组成的小组对法官作出判决,但这会引发结构性问题,因为他们是下属法官。
事实上,很难想象有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方式来在最高法院强制执行道德准则。 但吉勒斯先生表示,法院采用这种标准仍然有价值,他预测法官会倾向于遵守他们宣誓遵守的标准,以此作为荣誉问题并避免批评。
“如果法院自愿采用道德准则,学者、媒体和法庭观察员可以指出违规行为或回避失败,”他说。 “承认‘我受此约束’的行为本身就会让公众相信他们会以正直的方式行事,因为违规行为会带来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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