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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残障人士来说,大流行病让他们担心无法获得所需的医疗服务。 现在,一些团体表示,加州的协助自杀法也贬低了他们的生命价值,他们已经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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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残障人士来说,大流行病让他们担心无法获得所需的医疗服务。 现在,一些团体表示,加州的协助自杀法也贬低了他们的生命价值,他们已经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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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残疾人正在提起诉讼,要求推翻加利福尼亚州的协助自杀法,称他们在大流行期间试图获得医疗保健时所面临的偏见表明该系统过于迅速,无法将死亡作为适当的结果。
这起针对州政府官员和机构提起的诉讼辩称,加利福尼亚州 7 年前允许绝症患者选择使用致命药物结束生命的法律——《生命终结选择法》——使残疾人面临更大的患癌风险。被迫寻求协助自杀。
该诉讼称,残疾人往往无法获得所需的医疗服务,因此可能会很快寻求协助自杀作为一种选择。
Ingrid Tischer 是诉讼中的原告之一,她说她经历过这种情况。
蒂舍尔患有某种形式的肌肉萎缩症,她一生都在医生身边。 2021 年,在大流行期间,蒂舍尔因肺炎住院。 当她要求接受治疗以恢复体力时,医生说她不符合条件。
“他看着我说,‘好吧,我的意思是,看看你,我们无能为力。而且你早就知道这会发生了。那你为什么感到惊讶呢?’”Tischer说。
当时 55 岁的 Tischer 说她很伤心。 她以为自己正面临生命的尽头。 “对我来说,这是一次非常有力的打击,”她说。
如果医生告诉她应该申请加州的协助自杀法,她说她很可能会答应。
从来没有医生向蒂舍尔建议过。 该诉讼没有提及任何此类胁迫的案例。
相反,蒂舍尔找了另一位医生,给了她不同的诊断。 她离开了医院并康复了。
Tischer 和其他原告担心会出现一种微妙的歧视——提出质疑的律师迈克尔·比恩 (Michael Bien) 称之为“转向”。 Bien 说,那些难以获得所需护理的人可能会被迫将安乐死视为他们的最佳选择。

Ingrid Tischer 是本周提起的加州诉讼的指定原告之一,该诉讼挑战该州已有 7 年历史的《生命终结选择法》的合法性。
克里斯托弗埃古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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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托弗埃古萨

Ingrid Tischer 是本周提起的加州诉讼的指定原告之一,该诉讼挑战该州已有 7 年历史的《生命终结选择法》的合法性。
克里斯托弗埃古萨
《生命终结选择法》要求人们做出明确的选择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是,Bien 认为,残疾人的选择会因为他们是否得到帮助他们生活的医疗护理和支持而蒙上阴影。
“这真的是一个选择吗,”比恩问道,“当社会使得获得家庭医疗保健支持变得非常困难时?”
对于加利福尼亚州的许多残障人士来说,要等待很长时间(通常长达数月)才能让直接支持专业人员提供居家支持,让他们能够独立生活。 众所周知,加州有一项慷慨的计划。 但州审计员在 2021 年发布的一份报告发现,即使人们参加了居家支持服务计划,每月仍有约 40,000 人无法获得所需的全部护理。 对于四肢瘫痪的人来说,让服务员帮助他们上下床可能会决定他们是否可以去上学或工作,并远离疗养院。
诉讼中的另一位个人原告朗尼·范胡克 (Lonnie VanHook) 患有四肢瘫痪,需要全天候帮助,包括有人可以将他移到床上或轮椅上,以防止他患上痛苦的褥疮。 但当他得不到足够的照顾时,他变得抑郁,并考虑过安乐死。
康复医生朱尔斯·斯坦尼茨 (Jules Steimnitz) 将此称为“护理人员不足诊断,即您找不到护理人员”。 三十多年前首次治疗 VanHook 的 Steimnitz 与他保持联系,帮助他度过了绝望。 “这是他的主要问题。这就是导致他抑郁的原因。他不需要自杀。他需要服务员。”
VanHook 告诉 NPR,“多年来,获得这种援助一直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这是一种精神消耗。令人虚弱。”
诉讼称,VanHook 作为一名收入微薄的黑人,由于医疗保健方面的种族差异而面临更大的风险。
在大流行初期,医疗保健系统的局限性变得更加明显。 当医疗保健提供者担心呼吸机和其他治疗可能短缺时,各州发布了被称为“护理危机标准”的指南,有时允许医生和医院在护理稀缺时将残疾人和老年人排在队伍的后面。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介入并阻止了它。
在同意重写分诊指南的几个州中:田纳西州修改了规则,拒绝对已经使用呼吸机的人、患有 ALS 等晚期神经肌肉疾病的人以及一些患有痴呆症和创伤性脑损伤的人进行治疗。 宾夕法尼亚州的官员改变了标准,告诉医院可以停止对某些患有慢性肺病或癌症的人进行治疗。 阿拉巴马州改写了允许拒绝向“中度至重度痴呆症”患者提供呼吸机的规则。
加州协助自杀法的工作人员承认,残疾人常常难以获得足够的医疗护理,但他们表示,该州制定临终法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歧视。
“身有残疾并不符合安乐死的条件,”在萨克拉门托的加州大学戴维斯健康中心负责病例的精神病学家和姑息治疗医生内森·费尔曼说。 “身患残疾并患有晚期癌症的人可能有资格。而且他们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所有保障措施。”
他指出,两名医生需要确认某人身患绝症,并且在精神上有能力选择死亡。 费尔曼说,像他这样的医疗保健系统增加了超出州法律范围的心理和其他评估,以进一步防止虐待。
俄勒冈州先行,其他州紧随其后
这起诉讼是由四个残疾人权利组织提起的——联合脊柱协会,该协会为退伍军人和其他脊髓损伤患者辩护; Not Dead Yet 和患者权利研究所,这两个组织反对协助自杀法; CALIF,一家由残疾人经营的洛杉矶非营利组织。
加州公共卫生部发言人表示,该机构“不对诉讼发表评论”,该机构负责统计谁使用了协助自杀法。
俄勒冈州是第一个实施死亡权法的州,时间是 1997 年。华盛顿州紧随其后,时间是 2009 年。从那时起,此类法律迅速传播开来。 现在,有 10 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对有能力做出选择的绝症患者进行协助自杀。
根据加州卫生部最近的年度报告,在加州,从 2016 年法律生效到 2021 年底,有 3,766 人获得了这些药物的处方,其中 64.3% 的人已知服用过这些药物。公共卫生。

这起向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称,该州的协助自杀法违反了美国宪法保障的正当程序保护,也违反了美国残疾人法案的反歧视条款。
有些人想利用法律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不能
但这并不是 ADA 对法律的唯一挑战。 协助自杀法的支持者朗尼·沙维尔森 (Lonny Shavelson) 博士最近代表想要利用法律结束自己生命但无法做到的残疾人起诉加利福尼亚州。
《临终选择法》规定,服用致命药物的人必须能够自己服用这些药物。 这是协助自杀法中的一项常见保障措施,以防止家人或其他人的胁迫。
但沙维尔森是美国临终医疗救助临床医师学院的联合创始人,他表示,它最终歧视了一些最明显想要使用法律的人——但由于病情的进展而不能自己服用药物他们的疾病,例如患有 ALS 和帕金森症的人。
他们被剥夺了“与身体健全的人相同的法律机会,因为他们无法自我管理药物,”他说。 “我们拒绝他们协助合法的医疗程序。”
Shavelson 的诉讼被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美国地方法院驳回,目前正在上诉中。
今天,Ingrid Tischer 再次工作,帮助非营利组织筹款。 她回想起两年前住院时呼吸困难,准备放弃的情景。 她说,当时她被恐惧所驱使——害怕死亡或搬到疗养院,以及一种“大量错置的内疚”,她会成为丈夫的负担。 “我只是想出去,”她说。 “我不认为我想得很清楚。”
但蒂舍尔拥有让她转身的资源——支持她的配偶、稳定的家庭收入、房子、可靠的健康保险,以及她在医疗系统中的长期个人经验。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比我更脆弱,”她说,因此,她认为,更有可能寻求安乐死。
这个故事由罗伯特·利特尔 (Robert Little) 编辑。 它是由梅格安德森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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