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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蒙得维的亚,6 月 16 日 (IPS) – 如果您从未听说过网络犯罪公约,那么您并不孤单。 如果您想知道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条约是否是个好主意,那么您也很好。
谈判已经进行了三年多:最近一次谈判会议于 4 月举行,多方利益相关者磋商刚刚结束。 第六届会议定于 8 月举行,文本草案预计将于 2024 年 2 月获得批准,并将于明年晚些时候在联合国大会 (UNGA) 上进行表决。 但民间社会看到了一些大陷阱。
有争议的开端
2019 年 12 月,联合国大会投票决定开始谈判网络犯罪条约。 该决议由俄罗斯发起,并由世界上几个最专制的政权共同发起,这些政权已经制定了国家网络犯罪法,以打击各种定义模糊的在线犯罪为借口,例如侮辱当局,传播“假新闻”和极端主义。
打击网络犯罪当然需要某种国际合作。 但这并不一定需要新的条约。 专家指出,真正的问题可能是现行国际协议执行不力,尤其是2001年欧洲委员会布达佩斯公约。
当俄罗斯的决议付诸表决时,欧盟、许多国家和人权组织敦促联合国大会否决它。 但一旦决议通过,他们就参与了这一进程,试图防止可能出现的最坏结果——一项缺乏人权保障的条约可能被用作镇压工具。
2019 年 12 月的决议设立了一个特设委员会 (AHC),向所有联合国成员国和包括民间社会在内的观察员开放。 在 2021 年中期制定程序规则的第一次会议上,巴西提出的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才能做出决策的提议——当无法达成共识时——被接受,而不是俄罗斯所支持的简单多数。 一份利益相关方名单获得批准,其中包括民间社会组织 (CSO)、学术机构和私营部门代表。
2022 年 2 月做出了另一项关键程序性决定:将在谈判会议之间举行闭会期间磋商,以征求利益相关者(包括人权公民社会组织)的意见。 这些磋商使公民社会组织有机会发表演讲并参与与各州的讨论。
人权问题
一些公民社会组织正试图利用空间来影响条约进程,包括作为更广泛联盟的一部分。 鉴于事关重大,在第一次谈判会议之前,大约 130 名公民社会组织和专家敦促 AHC 将人权保障措施纳入条约。
其中一个挑战是,早在第一次谈判会议上,就什么构成网络犯罪以及条约应规范哪些网络犯罪显然没有明确的定义。 还是不清楚。
联合国确定了两种主要的网络犯罪类型:依赖于网络的犯罪,例如网络入侵和恶意软件分发,只能通过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 (ICT) 实施,以及网络犯罪,ICT 可以促进此类犯罪但没有它们也可以实施,例如贩毒和非法分销假冒商品。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对于该条约是应该关注一组有限的网络相关犯罪,还是应对各种网络犯罪,一直存在分歧。 人权组织警告说,这些包括各种与内容相关的罪行,可以用来压制言论自由。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强调了这些担忧,并强调该条约不应包括与在线表达内容相关的罪行,并应清楚明确地提及具有约束力的国际人权协定,以确保其适用符合普遍人权原则。
第二个主要分歧涉及国际合作的范围和条件。 如果没有明确定义,合作安排可能会导致违反隐私和数据保护规定。 在没有双重犯罪原则的情况下——引渡只能适用于在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和接受引渡请求的国家都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要求国家当局调查在本国不属于犯罪的活动他们自己的国家。 他们可以有效地成为镇压的执行者。
民间社会推动承认一套将人权应用于通信监控的原则。 据此,应以两国共认犯罪为准,法律不同的,应适用权利保护级别较高的法律。 必须确保各国不利用互助协议和对外合作请求规避国内法律限制。
不确定的未来
在 2022 年 11 月举行的第三次多方利益相关者磋商之后,AHC 发布了一份谈判草案。 在 2023 年 1 月的第四次谈判会议上,民间社会的主要关注集中在草案中列出的长期且数量不断增加的刑事犯罪,其中许多与内容有关。
目前尚不清楚 AHC 打算如何弥合当前的严重分歧,以产生预计将在未来几周内分享的“零草案”。 如果它在最后期限前未决定有争议的问题,那么定于 8 月举行的下届会议可能会从建立共识转向投票——除非各国决定给自己一些额外的时间。
截至今天,在对一项缺乏共识的有害条约进行强制表决后,该进程仍可能按时结束,或在有限的时间内结束,因此未能生效,或者对有限数量的国家生效。 或者它可以反复推迟和消失。 参与这一进程的公民社会可能会认为这样的发展不会那么糟糕:没有协议总比给专制国家提供更强大的工具来压制异议要好。
Inés M. Pousadela 是 CIVICUS 高级研究专家、CIVICUS Lens 的联合主任和作家,也是公民社会状况报告的合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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