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_1]
德雷福斯本周表示,将会有“一系列……隐私法的现代化”。
“我已经提出……大幅增加处罚,我希望这向澳大利亚企业传达了一个信息,即他们必须更加关心澳大利亚人的隐私……关于他们保管的澳大利亚人的数据,”他告诉周一,澳大利亚卫报。
“这些变化应该在几年前就已经实施了。”
Dreyfus 指出,这是“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一项长期建议,即制定法定的隐私侵权行为”,这意味着个人可以就侵犯其隐私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律师说这是“需要考虑的事项之一”。
当被问及擦除权——也称为被遗忘权——德雷福斯说“有一系列的改革 [that] 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发生了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欧盟,显然,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所带来的改革……是需要考虑的事项之一”。
…
Digital Industry Group Inc(其成员包括谷歌、苹果、Meta、Twitter 和 TikTok)的董事总经理 Sunita Bose 告诉澳大利亚卫报,它“强烈支持改革隐私法”。
“所有公司都有责任保护其客户的个人信息,我们需要使数字时代的法律现代化,”Bose 说。
“Digi 广泛支持加强澳大利亚隐私制度与欧洲 GDPR 之间的协调,后者具有许多强大的元素,包括消费者在数据擦除方面的权利,这应该在澳大利亚提供。”
有更多司法管辖区正在考虑对数据隐私实施更好的保护,这很好,而 GDPR 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政策协调通常也有利于贸易,因为它为公司带来了确定性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贸易集团也广泛支持这一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看看这是否也会在其他国家引发对话将会很有趣。
[ad_2]
Source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