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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加文·纽瑟姆(Gavin Newsom)表示,他计划在 2 月采取行动,结束他最初于 2020 年宣布的加州 COVID-19 紧急状态。
州长在大流行初期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以免除州法规和法规,并重新分配资金以迅速应对公共卫生危机。 共和党人批评纽森决定将声明保留这么久,称这是对他的行政权力的不必要滥用。
纽森在一份声明中说:“紧急状态是我们用来保护我们国家的有效且必要的工具,如果没有它,我们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凭借我们已经建立的运营准备以及我们将继续采取的措施,加利福尼亚州已准备好逐步淘汰这一工具。”
纽森的办公室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死亡人数和住院人数的急剧下降让他有信心在宣布 COVID-19 紧急状态三年后的 2 月 28 日取消 COVID-19 紧急状态。 他的办公室说,时间表应该让医疗保健系统能够灵活地应对由于假期期间更多的室内聚会而导致的任何冬季病毒激增。
2020 年 3 月 4 日的紧急状态声明是 70 多项行政命令的前奏,旨在扩大检测和疫苗接种、暂停驱逐并扩大 COVID-19 大流行期间医护人员的实践范围。
随着时间的推移,纽瑟姆终止了其中的许多行政命令,但此前曾辩称,保持紧急状态对于该州的应对至关重要。 他的办公室周一表示,纽森将要求加州立法机关通过法律,继续允许护士分发 COVID-19 疗法,并允许实验室工作人员单独处理 COVID-19 测试。
根据 1970 年《加州紧急服务法》,州长拥有在大流行等紧急状态期间做出反应的广泛权力。 州长可以制定、修改和撤销州法规并暂停州法规,并有权重新分配州资金以帮助应对紧急情况——即使是立法机关为完全不同的目的拨出的资金。 州长还有权征用私人财产,包括医院、医学实验室、酒店和汽车旅馆。
时报特约撰稿人菲尔·威隆为本报告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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