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_1]
联邦法律明确授权联邦法院审查州法院作出的定罪和判决,如果囚犯“在押期间违反美国宪法或法律或条约”,则可以宣布这些定罪和判决无效。
然而,上周四,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极右翼小组实际上取消了州囚犯在违反宪法或被监禁时寻求所谓的“人身保护令”的权利。联邦法律,“事实上无罪”的情况除外。
除其他事项外,这意味着“事实上犯有”违宪罪行的人——例如违反吉姆克劳法或禁止个人批评总统的法律——将在联邦法院被剥夺人身保护权。 它还可能通过取消几乎所有忽视此类违法行为的州的联邦监督,使警察和检察官的滥用行为成为可能,例如逼供或未经授权的搜查。
安德鲁·奥尔德姆法官在 克劳福德诉该隐 完全无法无天。 它发现,除非囚犯证明他们是无辜的,否则违宪或非法定罪或判决必须成立的新要求,联邦法规规定联邦法院审理人身保护案件“应即决审理并确定事实,并处理此事正如法律和正义所要求的那样。” 奥尔德姆和其他两名支持他观点的共和党任命的法官声称,只有事实无罪才能“满足法律和正义的要求”。
奥尔德姆的意见只有 19 页,他只用了大约 6 页来论证“根据法律和正义的要求”这一含糊词语几乎在所有情况下都取消了联邦人身保护权。 他没有引用任何判例法来支持他的论点,尽管他确实引用了最高法院最近的两项裁决,这些裁决指出只有在“法律和正义要求”时才应提供人身保护令。
他的大部分论点都基于联邦法官 Henry Friendly 在 1970 年发表的一篇文章,该文章批评最高法院 不是 对人身保护请求人施加“无辜的无罪主张”要求。 换句话说,奥尔德姆所依赖的主要来源是一位于 1986 年去世的法官撰写的评论文章,该文章并未声称奥尔德姆的规则是法律,但它应该是。
司法意见和法律不是这样运作的。 正如最高法院在 马布里诉麦迪逊 (1803),“司法部门有责任明确说明法律是什么”,而不是安迪·奥尔德姆 (Andy Oldham) 认为法律应该是什么。 虽然联邦法律确实对在联邦法院寻求人身保护救济的州囚犯施加了许多限制,但它并没有施加奥尔德姆虚构的“事实无罪”要求。
奥尔德姆虚构的规则会导致荒谬和不道德的结果
尽管奥尔德姆几乎没有试图争辩说他的“事实无罪”要求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但他非常清楚他新制定的规则对在联邦法院寻求人身保护令救济的州囚犯意味着什么。 他声称,事实无罪“是被告声称他没有实施其定罪所依据的行为”,而不是国家囚犯被定罪违反宪法,或者他们受到过度或非法的惩罚。
事实上,奥尔德姆明确指出,如果州囚犯“根据违宪法规或对法规的错误解释被判刑”,则不得向联邦法院寻求救济。
这个决定不仅在法律上是错误的,它应该冒犯任何对美国历史有最基本了解的人。 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南部各州一直由致力于白人至上的专制、一党制政权统治。
在奥尔德姆的统治下,一名黑人密西西比人因在吉姆克劳时代从白人专用饮水机饮水而被监禁,将没有人身保护权。 奥尔德姆的规则不允许黑人以吉姆克劳法违反宪法为由在联邦法院质疑他们的定罪。 如果他们实际上没有犯从错误的饮水机喝水的“罪行”,他们只能寻求人身保护令救济。
值得注意的是,第五巡回法院负责审理三个前邦联州的联邦诉讼:得克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西西比州。
公平地说,即使没有联邦人身保护审查,被判违反宪法的人也有两种可能的追索权。 一个是在州法院挑战他们的定罪——尽管在类似吉姆克劳的情况下,州的司法机构被独裁者俘虏,这对他们来说不太可能有好结果。
另一种可能的资源是就州最高法院拒绝推翻定罪或判决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但最高法院只有九名法官,而且缺乏人员和资源来审查州法院定罪和州囚犯提起的其他案件中的一小部分。
通常情况下,最高法院每年都会收到 8,000 多份请愿书,要求其复核下级法院的判决。 但它实际上只审查了几十个这样的案例。
事实上,当法院采取非常不寻常的步骤进行干预时 泰勒诉里奥哈斯 (2020),一个涉及一名被迫生活在可怕条件下的德州囚犯的案件,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 (Samuel Alito) 写了一份简短的意见,抱怨这个案件“完全取决于对一个特定案件记录的解释,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几乎从不审查的那种。” Alito 警告说,有一定道理,如果他的法庭过分关注甚至公然侵犯囚犯权利的行为,他的法庭就会“被淹没”。
联邦人身保护令允许下级联邦法院查明州囚犯被非法定罪或判刑的案件,并为他们提供救济。 联邦人身保护令的存在将审查每个挑战州定罪或判决的案件的巨大工作量分摊给了数百名联邦法官,而不仅仅是九名法官。
它还在执法违反程序要求时提供额外的审查层,例如禁止逼供的规则或警察搜查和扣押的规则。 例如,联邦人身保护令不鼓励州法院维持通过非法扣押的证据获得的定罪,因为它使使用此类证据被定罪的囚犯能够在州法院系统之外质疑定罪。
然而,在奥尔德姆的虚构规则下,这些法官将被剥夺撤销甚至最恶劣的州级定罪的权力。 以下是一些在奥尔德姆框架下会失败的人身保护案例示例:
- 佛罗里达州通过一项法律,将批评佛罗里达州州长罗恩德桑蒂斯定为犯罪。 根据这项法律,佛罗里达州逮捕并监禁了我的同事 Zack Beauchamp,因为 Zack 发表了一篇文章,将 DeSantis 的政策比作匈牙利独裁者 Viktor Orbán 的政策。 扎克在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对他的定罪提出质疑,但该法院以 4 比 3 的投票结果维持对他的定罪——德桑蒂斯任命的所有四名人员占多数。 在奥尔德姆的统治下,扎克将无法寻求人身保护令,因为他在批评德桑蒂斯的“罪行”中并非无辜。
- 佐伊是一名 13 岁的中学生,她从一家便利店偷了一包 1 美元的口香糖。 她被捕、定罪并被判处死刑。 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 罗珀诉西蒙斯案 (2005),未成年犯不得判处死刑。 并且根据法院的判决 肯尼迪诉路易斯安那州 (2008),对于像入店行窃这样相对轻微的犯罪,死刑不是合法的惩罚。 然而,奥尔德姆的规则将阻止佐伊提交人身保护申请质疑这一过重的判决。
- 有智力障碍的保罗于 1999 年被判处死刑。三年后,在 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 (2002),最高法院裁定,对智障人士“死亡不是合适的惩罚”。 尽管如此,在奥尔德姆的统治下,保罗将无法为明显违宪的死刑判决寻求人身保护令。
- 得克萨斯州州长可能是从菲律宾前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 (Rodrigo Duterte) 的毒品战争中得到启发,命令州警察突袭每个得克萨斯人的家,搜查非法毒品。 这违反了第四修正案,该修正案要求警方在进行搜查之前证明他们有可能的理由相信他们会在特定个人的家中发现毒品,并获得搜查令。 尽管如此,完全由州长所属政党成员组成的得克萨斯州最高法院裁定,不得对这些定罪提出质疑。 在奥尔德姆的统治下,成千上万的人因为警察闯入他们的家并发现一个关节而被非法监禁,他们将被剥夺人身保护权。
除了这些更令人瞠目结舌的例子之外,联邦人身保护令还对州法院法官施加微妙的压力,要求他们在更常规的案件中遵守宪法。 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州法院保护刑事被告权利的能力不亚于联邦法院。 但是州法院的法官,就像任何其他曾经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完成过重要工作的人一样,如果他们知道定罪和判决受到更多司法监督,他们就更有可能谨慎行事。
同样,没有联邦人身保护审查并不妨碍州囚犯在州法院质疑他们的定罪,或在最高法院寻求救济。 但美国长期以来一直有州政府,包括他们的法院,被公开蔑视个人宪法权利的专制运动所控制。 最高法院根本无法复审州法院定罪的一小部分。
在联邦法院对州定罪提出质疑的权利——这一权利虽然有限,但得到联邦法规的明确授权——是防止刑事司法系统地方化威权主义和非法滥用权力的众多保障措施之一。 奥尔德姆的意见几乎会消除这种保护措施。 它会根据最薄弱的法律推理来这样做。
[ad_2]
Source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