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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ray N. Rothbard 在 1971 年 2 月号的 自由主义论坛 “自由意志主义者,如果他们有任何超越强制自由的个人哲学,那么至少应该是个人主义者。” 事实上,自由意志主义崇尚主权个人的权利和责任:对自己和正当获得的财产的权利,因此不受胁迫或任意限制的权利,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及尊重和尊重他人的道德义务个人的权利。
然而,自由意志主义,或者至少是相对较大的自由意志主义支持者的子集,近年来出现了奇怪的集体主义转变。 这在许多问题上都很明显,例如自由贸易,自由主义者过去曾在原则上达成一致,尽管不一定在所有细节或这些原则的应用中。 相比之下,这种向集体主义的新转变是从不同的起点出发的。 这个群体的出发点不是个人的权利,而是个人的集体归属和身份(例如一个人的国家或种族)的概念。
当然,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在他们喜欢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认识他们是谁或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从来都不是问题。 没有人是与世隔绝的。 作为社会人,我们深植于社区、文化和传统的背景中。 个人主义者和集体主义者之间的区别不是非此即彼,而是首要的:对于集体主义者来说,个人服从集体的意志(或者,实际上,服从集体领导的意志); 对于个人主义者来说,集体没有自己的权利,但要服从个人选择结社。 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从集体主义的角度分析任何事态都不同于个人主义的观点。
自由贸易问题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自由主义者曾经普遍而不受约束地支持自由贸易。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跨境,自愿交流对个人最有利——任何限制都是对他们权利的侵犯。 因此,任何限制都应该取消,越快越好。
诚然,现实情况要复杂一些。 正如我在讨论 可见的、未可见的和未实现的:法规如何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每当国家规范经济行为时,市场交易的结构和结果都会出现严重且往往影响深远的扭曲。 正如自由主义者早就认识到的那样,监管创造了赢家和输家。 此外,取消一项或多项法规,虽然可能会导致市场“更自由”,但也会导致不同类型的赢家和输家的局面。 只要法规仍然有效,情况就是如此。 唯一真正公平公正的经济是完全没有国家操纵的经济,无论这些操纵是主动追求的还是被动影响的。
然而,贸易政策的这些复杂影响从未被视为反对放松管制的理由。 相反,它们是让人们和企业在没有干预的情况下进行交流的论据。 更少的干预意味着更少的失真,这总是可取的。 这甚至应该是干预主义者的首选,因为正如路德维希·冯·米塞斯 (Ludwig von Mises) 著名地认识到的那样:“经济干预主义是一种弄巧成拙的政策。 它采用的个别措施没有达到所寻求的结果。 他们带来了一种事态,从其拥护者自己的角度来看,这种事态比他们打算改变的先前状态更不可取。”
换句话说,自由主义者是自由贸易者,他们支持朝着自由贸易方向迈出的任何一步。 然而,这不再明显了。 唐纳德特朗普担任总统期间与中国的贸易战似乎在自由意志主义内部造成了裂痕,或者至少在那些热切在线讨论政策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之间,沿着个人主义 – 集体主义的断层线。
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者忠于“传统”自由主义者的观点,即国家应该完全退出贸易,贸易战只会损害消费者和经济。 集体主义者转而关注国际贸易作为集体正义的问题,并因此提出其他问题。 其中包括承认中国(“其他”集体)通过补贴和以其他方式支持中国(他们“自己的”)企业从事“不公平的商业行为”,并且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忽视执行国际条约。 (当然,类似的论点也适用于美国和任何其他州。)
这本身并不是新闻,因为自由主义者一直认识到现实政治、民族国家主义的破坏性以及干预主义的整体扭曲性质。 从个人主义-自由意志主义的角度来看,解决方案一直是呼吁放松管制和自由市场——即使是单方面的——其明显目标是让国家退出贸易。 例如,中国对生产进行补贴,以便美国和欧洲的消费者能够以非常低、甚至可能低于成本的价格购买商品和服务,这对除了中国人之外的任何人来说都不是问题。 毕竟,他们正在为我们享受的低价买单。
然而,从集体主义-自由主义的角度来看,建议的解决方案却截然不同——甚至可能与传统的自由主义观点相悖。 在他们看来,中国的国内和国际贸易政策主要不是中国人的问题,而是威胁到“我们的”企业,因此威胁到“我们的”生产商品和服务的能力,这可能使“我们”依赖中国的生产。
换句话说,贸易问题不再是个人或企业之间的自由交易问题,而是这些各方“所属”的集体问题。 国际贸易于是成为一个“国家安全”问题,并且,争论认为,因此有理由呼吁国家代表“我们”采取行动。 因此,这一群体认为贸易战是“我们”向中国施压以采取“公平”商业行为的一种手段,以便“我们的”(美国和西欧)企业能够在与中国公司相同的条件下竞争——或者,正如它通常所说的,公平竞争环境。
虽然扩张的中国国家肯定存在问题——一个具有宏伟国际野心的凯恩斯主义怪物,在“一带一路”倡议等方面得到了明确体现——但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认同甚至支持一个国家从根本上来说应该是有问题的针对另一个。 支持一个开始限制和征税贸易的国家甚至更有问题,无论它是否旨在作为向“他们”施加压力(或惩罚)的手段——比“我们”更干预主义的民族国家.
贸易战问题是集体主义-自由主义对传统自由主义立场(例如移民和国家建设)的一系列批评中最新的一个。 就像其他问题一样,它似乎在新的集体主义自由主义者中引起了关于互不侵犯原则的严重混淆。 这一核心原则是自由贸易问题的基础:它从根本上说是一个自愿市场交换的问题。 贸易是每个交易所涉及的各方的问题,而不是作为不同“团队”的参与者的各方之间的冲突。 没有更大的“游戏”可以以某种方式胜过或取消各方自愿交换他们认为合适的权利。
国家当然是与这种自由相对立的,因为它是 任何 自由,无论自由是单独行使还是与他人自愿联合行使。 状态的核心只是侵略,而不是团队教练。 因此,自由主义者不能将国家视为一种行善的机制,或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无论目的多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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