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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和邮件欺诈
1 月 6 日的调查还涉及一系列其他潜在的犯罪行为。 一是电汇诈骗。 第 18 章第 1343 条规定,通过虚假或欺诈性陈述的方式通过电汇跨州转移资金,属于犯罪行为,可判处 20 年监禁。 类似的欺诈法规第 1341 条涵盖了使用邮政服务的诈骗行为。
史密斯先生发出的传票表明,他一直在审查特朗普先生的政治行动委员会“拯救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 它筹集了多达 2.5 亿美元,告诉捐助者需要这笔钱来打击选举舞弊,尽管特朗普先生一再被告知没有证据支持这些说法。
众议院 1 月 6 日委员会还表示,特朗普及其同伙欺骗了自己的支持者。 它描述了选举后他们如何每天向捐助者发出多达 25 次呼吁,帮助他们在法庭上对抗选举结果,并为国防基金捐款。 但这样的基金并不存在,他们将这笔钱用于其他目的,包括在特朗普酒店物业上花费了超过 20 万美元。
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在一次听证会上表示:“在委员会的整个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证据表明,特朗普竞选团队及其代理人在资金流向和用途方面误导了捐助者。” “所以这不仅是一个弥天大谎。 这是一场大盗窃。”
1 月 6 日委员会和一些法律评论员还建议,特朗普可能会根据第 18 章第 2383 条受到指控,该条款规定,煽动、协助、“帮助或安慰”针对联邦权力和法律的叛乱属于犯罪行为。政府。 然而,这一罪行很少受到指控,迄今为止还没有针对任何 1 月 6 日的被告。
在最终报告中,该委员会点名了特朗普的其他五位盟友:马克·梅多斯(Mark Meadows),他最后的幕僚长; 律师鲁道夫·W·朱利安尼、伊士曼、杰弗里·克拉克和肯尼思·切斯布罗——在委员会认为值得司法部调查的行动中可能与特朗普共谋。
卢克·布罗德沃特 贡献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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