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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夫在这里。 作为一个冲动控制有问题的成年人(经过多年无法表达愤怒,我现在对此太随意了),不难看出孩子在情绪调节和风险方面不如成年人的观点评估(虽然根据我的自我披露,很多成年人也很糟糕)因此应该限制行动领域。 因此,这个话题令人绝望地充满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者:马特布鲁尼格。 最初发布在他的网站上
如今,关于变性青年的文章数量异常庞大,其中一个元问题是谁为孩子做决定的问题。
自由主义普遍赞同人们应该能够自己做决定的观点。 自由主义哲学的所有解释方法都将理性的个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构建,通常朝着让人们做他们想做的事情的方向发展,前提是他们不阻止他人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但是,儿童和有严重认知缺陷的成年人并不是自由主义需要某人成为的意义上的完全理性的个体。 所以自由主义并不真正知道如何处理它们。
自由哲学非常希望社会避免在某些关于对与错以及什么构成美好生活的最终问题上采取立场,但它至少需要在这些问题上采取一些立场,以便为儿童和其他无法做出决定的人做出决定自己决定。
当涉及到孩子时,处理这个问题的默认方法是将决策权分配给父母和监护人。 这允许社会按照自由主义规定的方式在最终问题上保持中立。
这种方法在很多情况下都有效,但在其他情况下,它会产生许多人认为不可接受的结果。 结果被认为不可接受的情况有两种形式:
- 父母做出大多数人认为极其糟糕的决定。
- 当孩子足够成熟时,父母做出违背孩子意愿的决定,并且该决定与社会出于某种原因认为孩子应该有发言权的话题有关。
第一种情况的一个例子是父母决定不批准可以防止他们的孩子死亡的常规医疗。 在美国,基于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认为儿童拥有个人生命权的观点,此类决定经常被社会推翻。 做出此决定的父母通常将其作为其宗教信仰的一部分,这使得社会决定推翻他们的决定从自由主义的角度来看变得更加困难:社会不仅在最后一个问题上采取立场,而且这样做违背了真诚的宗教信仰信仰。
第一种情况的另一个例子是父母决定他们的孩子可以纹身。 一些州允许父母做出该决定。 其他人则无视它,直到成年才允许纹身。
第二种情况的最新示例可以在 COVID 疫苗接种政策中找到。 对于年幼的孩子,社会通常采取的立场是父母将决定他们的孩子是否接种疫苗,尽管这一决定,就像一般的儿童疫苗接种决定一样,通常是通过以接受疫苗接种为基本服务的条件来大力推动这样做的。
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美国一些州有“成熟未成年人学说”,允许超过一定年龄但也表现出一定成熟认知能力的孩子即使在没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决定接种疫苗。
第二种情况的另一个例子可以在堕胎政策中找到。 尽管大多数州在涉及怀孕未成年人的堕胎决策时都要求父母参与某种形式,但除一个州外,所有州都有某种版本的成熟未成年人学说,允许怀孕未成年人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堕胎。
当然还有许多其他情况属于这两类。
没有通用的方法来确定在什么情况下社会应该介入以推翻父母或将决策权分配给孩子。 所有这些特殊规则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不自由的,因为它们植根于对最终问题的社会判断。 因此,我们倾向于依赖于我们的公共推理的自由主义的一般原则提供的指导很少。
在对跨性别青年的性别肯定关怀的案例中,公众讨论的双方似乎都认为父母的决定是不合适的。 但有一方认为,就上述案例而言,这是不合适的,这意味着他们认为社会应该凌驾于任何决定对孩子进行医学过渡的父母之上。 而另一方则认为在上述案例二的意义上是不恰当的,即他们认为社会应该将医疗过渡的决策权分配给成熟的未成年人。
如前所述,自由主义完全没有提供任何帮助解决这种分歧的方法。 这两种立场都源于人们对有关性别和身份的有争议的最终问题得出的不同答案。 在自由社会的背景下,这必然是一场不自由的辩论,这会导致很多人疯狂地抓住救命稻草和修辞上的混乱。
如何对待儿童是自由主义哲学的一个弱点,这也可能是儿童如此频繁地成为各种文化斗争焦点的原因。 对于成年人来说,自由主义对不同的文化观点有一个答案:生活和让生活。 对于孩子来说,这真的不可能。 因此,通过将辩论集中在儿童身上,你就可以打一场文化斗争,否则这场斗争将被视为与公共政策无关的不自由的不满而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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