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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头谷歌声称,印度竞争委员会 (CCI) 在其去年 10 月 25 日对 Google Play 商店政策案的裁决中发布的八项非货币指令本质上是“事前”的,并且与《竞争法》背道而驰2002.
因此,补救指示超出了竞争监管机构的管辖范围,谷歌在向最高法院提起的上诉中表示,就在最高法院对 Android 事件做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前几天。
此外,在其最新的上诉中,谷歌辩称,八项补救指示中的六项并非基于《竞争法》对它的任何侵权裁定,并声称法律要求在委员会通过补救指示之前先裁定侵权。
补救指示旨在让谷歌接受 CCI 的监管,并指导“业务应该如何开展”,尽管《竞争法》不存在此类权力。 谷歌呼吁指出,CCI 这样做已经超出了其管辖范围,并进入了部门监管机构或议会的角色,而事实并非如此。
谷歌声称,CCI 的“越权”指示将对谷歌的业务产生深远影响,并损害应用程序(通常称为“应用程序”)的最终用户和开发商。
此外,谷歌声称 CCI 命令否认调查“影响”的义务,声称“影响原则”(即,对竞争的损害是发现滥用支配地位的必要因素)在竞争法中得到了很好的确立.
Play 商店政策案是第二起案件,第一起是 Android 事件,竞争监管机构除了针对这家科技巨头的反竞争行为发出非货币指令外,还处以罚款。
另请阅读:安卓机壳。 没有松一口气,SC 给谷歌一周的时间来执行 CCI 的命令
在 Play 商店政策案中,CCI 于去年 10 月 25 日——在其对 Android 事件作出裁决后五天——处以 936.44 千万卢比的罚款,并发布了除一系列指示外的停止令,该命令将公开谷歌的围墙花园“Play Store”。
CCI 对谷歌的处罚是滥用其在 Play 商店的支配地位。
该案例涉及谷歌的 Play 商店政策,该政策要求应用程序开发人员独家和强制使用 Google Play 的计费系统 (GPBS),不仅是为了接收通过谷歌分发/销售的应用程序(以及其他数字产品,如音频、视频和游戏)的付款。 Play 商店,但也适用于某些应用内购买,例如应用用户在从 Play 商店下载/购买应用后进行的购买。
此外,应用程序开发人员不能在应用程序内向用户提供指向包含替代支付方式的网页的直接链接,也不能使用鼓励用户在应用程序外购买数字项目的语言(反引导条款)。
谷歌于去年 12 月 23 日针对 Play 商店政策案中的 CCI 命令提出 NCLAT 上诉,并寻求临时中止,以防止补救指示在其上诉期间生效(暂缓申请)。
在向 NCLAT 提交的暂缓申请中,谷歌证明了暂缓委员会命令的必要性,强调补救指示没有管辖权、越权、在没有确立侵权、滥用支配地位的基本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并且没有任何关于委员会命令的证据支持文件,并违反正当程序发布。
然而,今年 1 月 11 日,NCLAT 在没有考虑和决定谷歌的临时中止申请的情况下,限制自己接受 NCLAT 上诉,但需支付 10% 的罚款。 此外,该事项已于 4 月 17 日(谷歌遵守八项补救指示的截止日期后近 12 周)被列为听证会。
谷歌在其最新的上诉中辩称,NCLAT 将 10% 的费用作为入学条件的指示显然是非法的。 谷歌的 NCLAT 上诉应搁置 10% 的预存款,这家科技巨头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另请阅读:安卓机壳。 Google-CCI 案例:NCLAT 承认科技巨头的请求,要求其缴纳 10% 的罚款
八个非货币方向
这八项指示包括要求谷歌允许但不限制应用开发者使用任何第三方计费/支付处理服务,无论是用于应用内购买还是用于购买应用; 谷歌不应对应用程序开发者强加任何反引导条款,也不应限制他们以任何方式与用户交流以推广他们的应用程序和产品。
此外,Google 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制最终用户在应用内访问和使用应用开发者提供的功能和服务。 Google 不应向应用开发者施加任何不公平、不合理、歧视性或与向应用开发者提供的服务不相称的条件(包括与价格相关的条件)。
CCI 还指示谷歌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通过印度 VIS-a-VIS 自己的 UPI 应用程序通过 UPI 进行支付的其他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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