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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BI 提议修改管理 REITs 和 InvITs 的规则,要求发起人在这些投资工具中拥有一定比例的单位。
市场监管机构就此问题发表了一份咨询文件,表示正在提议进行修改,同时考虑到单位持有人的利益以及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 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缺乏保荐人相关的结构性漏洞。邀请)。
监管机构建议 REITs/InvITs 的发起人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应持有 15% 的资本,因为三年后没有强制性的单位持有要求。
还提议授权发起人在 3-5 年后持有单位资本的 5%,5-10 年持有 3%,10-20 年持有 2%,20 年后持有 1%。
“……人们认为在 REIT/InvIT 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需要至少有一个赞助商,并且赞助商需要永久持有一定比例的单位,以确保与对单位持有人的兴趣,”塞比在 2 月 23 日的咨询文件中说。
它补充说,由于 REIT/InvIT 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并不断发展,因此在投资经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都需要至少有一个发起人。
SEBI 指出,大多数发起人在 REITs/InvITs 的经理中拥有大量股权,这使他们有权任命董事,并且在投资经理的融资相关决策中也有发言权,尤其是在债务融资方面。
根据监管机构的说法,其单位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三年的 REIT/InvIT 的保荐人可以在某些条件下被允许取消分类为保荐人,包括必须有新的入选保荐人代替现有的赞助商被解密。
目前,有 5 家 REITs 和 19 家 InvITs 在 Sebi 注册。 其中,3 家 REITs 和 15 家 InvITs 通过首次发售和/或进一步发售筹集了资金。
利益相关者可以在 3 月 8 日之前提交他们对咨询文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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