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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所得税部门提出了五种新的估值方法,用于在针对初创企业的非居民投资者的新机制下计算天使税。 该部门已经表示,来自 21 个国家/地区的受监管投资者实体和公认的初创公司将不受新机制的约束。
新机制将于2024年4月1日生效,利益相关方可在6月前对草案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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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天使税是严厉的,对初创企业不公平
根据草案,新的估值方法包括可比公司倍数法、概率加权预期收益法、期权定价法、里程碑分析法和重置成本法。 这些将有别于现有的两种方法——贴现现金流 (DCF) 和资产净值 (NAV)。 该部门已经表示可以接受 Merchant Banker 的估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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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议,如果商业银行家为本规则的目的而出具的估值报告的日期不超过作为估值标的的股票发行日期之前的 90 天,则该估值报告是可以接受的。
当一家非上市公司以高于其公平市场价值的价格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时,将征收天使税(所得税率为 30.6%)。 早些时候,它仅适用于居民投资者的投资。 但 2023-24 年预算提议将天使税扩大到非居民投资者。
该草案还提议,如果初创公司从居民和非居民投资者那里收到对价,则未上市股票的公平市场价值将根据公式得出,即 (A-L)x [PV/PE].
这里,A 是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任何作为源头扣除或征收的税款或预付税款减去根据《所得税法》要求退还的税款和任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资产的金额,包括未摊销的递延支出金额,不代表任何资产的价值 L 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负债的账面价值。 PE 是指实收股本总额,PV 是此类股本的实收价值。
周三,政府发布了两份通知,列出了特定国家/地区的豁免实体名单。 这些实体包括政府和与政府相关的投资者,例如中央银行、主权财富基金、国际或多边组织或机构,包括政府控制的拥有 75% 或以上股权的实体。 除这些银行或保险公司外,在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为第一类外国投资组合的实体、与大学、医院或慈善机构相关的捐赠基金以及养老基金将获得豁免。
另一类豁免实体是基础广泛的集合投资工具或投资者人数超过 50 人且此类基金不是对冲基金或采用多样化或复杂交易策略的基金。
豁免实体需要在 21 个指定国家/地区中的任何一个国家注册成立 – 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新西兰、挪威、俄罗斯、西班牙、瑞典、英国和美国。
在另一份通知中,该部修改了 2019 年的通知机制,以促进免除 DPIIT(投资和国内贸易促进部)认可的初创企业的新天使税规定。
Nangia Anderson 合伙人 Amit Agrawal 在评论草案时说:“这些修正案可能会给外国投资者灌输信心,让他们相信印度致力于打造投资者友好的生态系统。 估值规则与国际公认的估值方法的协调表明印度的税收估值规则与全球税收和监管框架的最佳实践保持一致。
“新的估值方法可能会弥合 FEMA 法规中概述的估值规则与所得税规则之间的差距。 实施一致的估值规范可以提高透明度并减少歧义,最终促进更顺畅的跨境交易,”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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