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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中心的打击中, 最高法院 星期四赋予 Arvind Kejriwal 领导的政府制定法律和控制德里政府部门的官僚的权力,同时宣布公务员是“政治中立的专业人士”,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政党服务。
“一个根深蒂固的民主选举政府需要控制其行政。 政府由几名公职人员组成,他们在特定政府的服务中任职,无论该政府是否参与了他们的招聘,”首席大法官 Chnadrachud 撰写了长达 104 页的判决书,驳斥了该中心的论点,即它保留了对委派给德里政府的官员的“行政控制”。
然而,以印度首席大法官 DY Chandrachud 为首的宪法法官重申,德里国家首都辖区 (NCTD) 无权就国家首都的公共秩序、警察和土地立法。
“NCTD 对第 41 条的立法和行政权力不得延伸至与公共秩序、警察和土地相关的服务。 但是,与 NCTD 在该地区日常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愿景的实施相关的印度行政服务或联合干部服务等服务的立法和行政权力应属于 NCTD。 官员可能在 NCTD 服务,即使他们不是由 NCTD 招募的,”法院制定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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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钱德拉楚德推断,如果民选政府无法控制和追究派驻其服务的官员的责任,那么它对立法机关和公众的责任就会被削弱。
法院认为,根据第 239AA 条,副州长在 NCTD 立法范围内的事务方面受 NCTD 部长理事会的援助和建议的约束,其中包括 NCTD 第 41 项下的所有“服务”宪法附表七的州名单,与公共秩序、警察和土地有关的除外。
“澄清一下,在相关规则中任何提及‘副州长’的服务(不包括与‘公共秩序’、‘警察’和‘土地’相关的服务)都是指代表 GNCTD 行事的副州长,”法院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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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国家的效力和负责任的政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业人员,他们体现了称职和独立的公务员制度。 政府的政策不是由人民、议会、内阁甚至个别部长执行,而是由公务员执行。 它说,服务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部长和公务员之间的关系。
“公务员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 部长会议的日常决定将由中立的公务员制度在部长的行政控制下执行。 因此,公务员对民选政府的部长负责,他们在这些部长的领导下运作。 部长们依次对议会负责,或视情况而定。 州立法机关,”首席大法官说。
德里政府 vs 副州长
德里政府已在最高法院与公务员直接将政策档案直接推向副州长的情况下,被认为是该中心的延伸,而不是咨询德里政府的民选部长。
最高法院表示,首都治理存在“集体责任三链条”原则。
这个三角命令包括对部长负责的公务员官员,部长又对议会/立法机关负责,而议会/立法机关最终对选民负责。
“不负责任和反应迟钝的公务员制度可能会给民主国家的治理带来严重问题。 它创造了一种可能性,即由非民选公务员组成的常任行政人员在政府政策的实施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可能会以无视选民意愿的方式行事,”宪法法官说。
官僚必须受到德里政府的控制,否则它对立法机关和公众的责任就会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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