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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早些时候,新加坡会计和企业管理局 (Acra) 与新加坡交易所监管机构 (SGX RegCo) 一起就一套拟议的强制性气候相关披露 (CRD) 进行了公众咨询。 这两个机构于 2022 年 6 月合作成立了新加坡可持续发展报告咨询委员会 (Srac)。
公众咨询时间为7月6日至9月30日,公众可通过Acra和RegCo网站上的门户获取相关文件,并通过指定表格提交反馈。 这两个机构(Acra 和新交所监管公司)计划考虑公众反馈并在 2024 年之前最终确定建议。
新交所监管公司在新闻稿中补充道,如果对有关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规则提出进一步修改,年底前将启动单独的磋商。
强制性 CRD 将要求在新加坡交易所 (SGX) 上市的发行人从 2025 财年 (FY2025) 开始,按照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 (ISSB) 制定的标准报告其气候影响。
根据建议,从 2027 财年开始,年收入超过 10 亿美元的大型非上市公司将强制执行类似要求。 通过这样做,新加坡成为亚洲首批就影响大型非上市公司的 CRD 进行咨询的市场之一。
“为了向净零经济转型,我们需要足够的力量来推动发展。 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与气候相关的信息披露,我们能够更好地推动行动和影响,以实现我们的气候目标,并使新加坡成为我们子孙后代更美好、更可持续的地方。”Srac 主席 Esther An 表示 亚洲金融。
新要求
新建议推进了新加坡当前的报告要求,这些要求最初于 2021 年底分阶段引入,旨在提升新加坡在亚洲 ESG 领域的作用,并维护其作为全球商业中心的地位。
市场目前的 CRD 要求活跃于五个优先碳密集型行业(金融、能源、运输、材料和建筑、农业、食品和林产品)的上市公司提交与其企业气候影响相关的数据。
然而,拟议的修正案将这些要求扩大到在新交所上市的所有发行人。
所有在新交所上市的公司都需要报告其范围 1 和范围 2 排放量,即由其活动或生产过程直接产生的直接排放量。
企业还需要提交有关范围 3 排放的数据,即公司整个供应链产生的间接污染物。 然而,新闻稿解释说,由于这些涉及更复杂的计算,Srac 为公司提供一到两年的时间来准备这些报告要求,然后才必须提交准确的数据。
“范围 3 排放通常是许多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组成部分。” F A。
“为了方便公司进行披露,ISSB 标准提供了救济。 例如,当没有不适当的成本和努力就无法获得信息时,标准允许使用估计来准备此披露,”她解释道。
根据建议,预计从 2027 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以及从 2029 财年开始大型非上市公司将由在 Acra 注册的审计公司提供关于范围 1 和 2 排放的外部保证。
骨牌
星展银行首席可持续发展官 Helge Muenkel 在评论新的披露要求时表示 F A”,“从新加坡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非上市公司开始,我们的目标是最终在整个价值链中通过更优质的 ESG 数据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特别是与范围 3 排放相关的数据。”
作为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银行,星展银行一直积极参与新加坡的可持续发展工作。 该银行于 7 月初宣布,已对 1,600 多名机构银行关系经理和 170 名信用风险经理进行了培训,以加深他们对可持续融资实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帮助企业客户应对可持续发展领域。
去年 9 月,市场监管机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和新交所合作推出了 ESGenome 平台,旨在增强公司的 ESG 报告流程, F A 报道称。 该功能提供的帮助包括跨供应链的可持续采购流程。
An 补充道,为了进一步促进刚刚接触气候报告的大型非上市公司,Srac 建议仅在强制报告的第三年披露范围 3 排放量。
Srac 团队确认,收入超过 1 亿美元的大型非上市公司的强制性 CRD 将于 2030 财年开始,但该时间表将在 2027 年进一步审查,具体取决于当前建议的实施结果。
安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诺实现净零排放,以及全球碳成本不断上升,气候战略和报告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减轻和适应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风险。”
这些要求是否会扩大到包括 ESG 相关报告的其他方面尚未确定。 安说,这些建议以 CRD 为起点,强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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